旺顺阁商务酒店(北京)有限公司

日期:2020-06-05 16:41 来源: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京公朝行罚决字【2020】52562号

处罚事由:旺顺阁商务酒店(北京)有限公司不建立值班巡视制度,监控室不设专人全天值守。

处罚依据:《北京市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

处罚结果:责令改正、并处罚人民币五千元

处罚决定日期:2020-06-04

处罚机构: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公安分局